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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電站沉浮錄,萬億資産下的盛宴

時間是最清晰的映照,同樣的光伏電站,在不同的發展時期,會呈現出迥然不同的命運曲線。

高光起步 

       2009年,一個被刻入光伏史冊的年份。這一年,為了加快國内光伏發電的産業化和規模化發展,财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聯合推出了“金太陽工程”,計劃在2-3年内,采取财政補助方式支持不低于500兆瓦的光伏發電示範項目。這些示範項目能夠獲得50%的補貼,偏遠無電的地區補貼甚至高達70%。高額補貼刺激下,2010年納入“金太陽示範目錄”的項目規模為272兆瓦,2011年為677兆瓦,2012年這一數字就飙升至4.54吉瓦,翻了近7倍。 

       數字讓人亢奮,然而事後檢查發現,真正按期竣工并網發電的金太陽項目占所有項目的比重不到一半,金太陽的完成情況并不盡如人意。2013年3月,随着《關于清算金太陽示範工程财政補助資金的通知》的下發,這種“事前補貼”模式迎來終結和清算。 

巅峰時刻 

       “金太陽時代”的終結,并不意味着光伏補貼的結束。2013年7月以後,随着《關于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3]24 号)》、《光伏制造行業規範條件》、《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範區建設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文件的出台,光伏發展進入了又一個高潮,大型集中式電站迅速崛起,分布式光伏正式走上舞台。 

       這一時期的光伏行業,搶項目(路條)、搶屋頂、搶并網(630)、搶人才(開發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這其中,振發新能源、順風光電、招商新能源、中民投、江山控股、協鑫新能源、愛康科技等民營企業,都是赫赫有名的光伏電站大戶;昌盛日電、中利科技、東旭光電等民營企業也都異常活躍。 

       在衆多企業的争相開發下,2017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規模達到53GW,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量累計達到130GW。其中,分布式新增裝機超過19GW,同比增加3.7倍。 

三大痼疾 

       但看似紅紅火火的背後,危機已經埋下。而這,與光伏電站的特點有關。 

       衆所周知,光伏電站屬于重資産,需要銀行10-15年的長期融資,極度倚賴銀行貸款。而一般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高,銀行貸款利率普遍超過8%,有的甚至高達12%,即便如此,也不一定能如願獲得貸款。 

       電站建設上融資成本高,如果能夠多産出,那同樣可以彌補損失。可惜由于太陽日升夜落,導緻光伏發電天然具有波動性,對于電網反而有着較高的消納調節峰谷要求。但出于光照、成本等考慮,過去幾年光伏電站集中的區域,往往又是我國電力消納調峰能力本來就弱的西北等地,再加上地方對于火電的相應保護,直接造成的結果就是光伏發電的棄光率居高不下,而這些棄光的部分,恰恰又是電站的純利來源。 

       除了融資成本高、電量不能滿發,居高不下的非技術成本,同樣困擾着光伏電站投資者。 

       光伏電站的成本,是指以項目開發為起始點,項目生命周期結束為終點,期間發生的所有成本。按費用性質可分為:技術成本和非技術成本。其中非技術性成本主要包括手續規費、土地費用(含土地稅費)、電網接入費用、公攤、土地租金及補貼的賬期等。其中僅電網接入費用的投資,每瓦的成本就在0.1—0.5元/W之間,而大型電站往往動辄上千萬瓦甚至上億瓦。 

       在土地成本方面,費用同樣很高。由于消納、限電等因素,近年來光伏電站普遍轉移到土地相對緊張的中東部地區,土地租金普遍達到1000元/畝以上。有的地方甚至還要一次性繳納10年、甚至20年的土地租金,加上部分地區需要繳納的2—10元/平米不等的土地稅費。折算下來,一個占地300畝的10MW電站,每年土地相關支出就達到80—300萬,20年下來就是1600萬—6億元。而10MW電站的年發電收益也僅僅是600萬—800萬。這些非技術成标本,這将極大減少電站的收益水平。 

頻遭甩賣

       三大待解難題,不僅直接降低了光伏電站收益水平和現金流,而且讓很多投資企業企圖通過電站資産上市的戰略設想徹底破滅。而光伏補貼的拖欠和“5.31新政”的出台,更是成為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棵稻草。 

       于是乎,“5.31新政”之後,很多的光伏電站大戶開始紛紛甩賣手頭資産,瘦身回籠資金。根據TüV萊茵數據,5·31新政後不到半年,公開信息的光伏電站資産交易數量、容量、金額均超過了前三年的總和,共完成11起交易,總計1295MW,交易金額近90億人民币。 

       2019—2020年,電站交易更加頻繁。協鑫新能源、江山控股、振發新能源、順風光電、富陽新能源、昱輝陽光、晶澳科技、愛康科技、晶科科技、東方日升、天合光能、林洋能源、亞瑪頓等數十家企業大規模甩賣光伏電站。據不完全統計,這一輪頻繁交易過後,有近90GW的光伏電站最終成交,其中近70%的接盤方是央企和地方國企。 

       盡管都是出手電站,但各方的需求各不相同。以曾經的光伏電站大戶協鑫新能源為例,2020年初至今,協鑫新能源已公布出售電站資産累計約1753兆瓦,總回收現金流約人民币64.10億元,可使企業資産負債率降低約5.6%,有效降低财務風險。 除了像協鑫新能源、愛康科技、江山控股、振發新能源、順風光電等這類斷臂求生的,也有電站投資企業是主動調整的。 

       2020年11月23日晚,晶澳科技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資産使用效率,整合和優化現有資産結構,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轉讓三家電站項目公司股權。據晶澳科技初步測算,本次交易預計增加公司2020年淨利潤約1.1億元。 

       晶澳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将回收資金用于開發新的平價電站項目,可以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也符合晶澳科技一直以來發展光伏電站的“開發、持有、轉讓”的業務模式。 

       過去一段時間,像晶澳一樣主動調整電站業務的,還有晶科、天合光能、東方日升、亞瑪頓等。 

再度受寵 

       事實上,過去兩年,在民營企業應該如何對待光伏電站的問題上,并不都是尋求交易的,也有逆勢買進的,比如正泰、陽光電源、隆基清潔能源等。不過,即便是這些逆行者,大家在對待光伏電站的策略上,也有所轉變。 

       “如果單純從資金角度來講,民營企業确實不适合長期持有電站,但在建設和運維電站方面,民營企業有自己獨特的優勢,比如對設備、産品更了解,靈活性更強等等。”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内人士表示,我們企業盡管還在發展光伏電站業務,但在經營策略上,主要是發揮我們在服務端的優勢,以參股或合作的方式與國企合作。 不過,就在民營企業審慎對待光伏電站之時,“雙碳”目标的提出,讓光伏電站,特别是存量電站,再次成為香饽饽。 

       在今年5月19日晶科科技上市一周年機構&媒體的交流會上,晶科科技副總裁沙江海曾提到,當前光伏電站資産交易市場火爆,國有企業對于存量電站的需求巨大,供不應求導緻電站交易已經成為一個賣方市場,“換句話說,現在存量光伏電站交易是存在溢價的”。 

       在中廣核新能源一位高層人士看來,央企接手光伏電站以後,會通過整體布局資金平衡科學管理,算總賬,保持穩定的收益。特别是把民企的高利率融資進行質換,電站的收益肯定比民營企業管控的時候要好。“3060”目标的提出,将使新能源在未來迎來新一輪大發展,如今各央企都在拼命“圈地”和并購項目。“中廣核新能源在‘十四五’還将繼續加大新能源投資力度,預計不會低于每年新增600萬千瓦。”


       除了大型央企、地方國企,在“雙碳”目标的刺激下,部分資金充沛的民企也在加速搶占更多光伏電站資源,比如北京能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正與協鑫新能源積極推進其他批次光伏電站出售事項,并計劃在不久的将來能達成及落實簽署更多出售光伏電站協議。業内人士預計,“十四五”期間,光伏電站交易有望從每年2-3GW交易規模提升至5GW。

       從熱到冷,再從冷到熱,不知道光伏電站這個中國光伏行業的晴雨表,未來還會遭遇怎樣的陰晴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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